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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0-00016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0-07-14
标 题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郭守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休闲渔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紧抓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机遇,以现代渔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加快海洋渔业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休闲渔业,拓展渔业功能,全区休闲渔业发展亮点纷呈,休闲游客日趋增多,休闲业态丰富多样,休闲渔民稳步增收,休闲渔业已逐渐成为全区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渔业提质增效、渔民增收致富新路径和现代渔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黄窝村、西连岛、柳河村3个市级休闲渔业示范村,前三岛旅游公司、沙湾村2家市级休闲渔业示范点;成功获批黄窝、前三岛、东堡、海边小筑等4个市级休闲渔业基地。2019年全区休闲渔业产值达1.1亿元,创历史新高;从业人员和接待人数不断攀升,2019年分别为2150人、60万人次,在渔业产业中占比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将休闲渔业作为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创新发展机制,规范经营管理,强化品牌建设,推进全区休闲渔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制度保障,规范管理。2020年7月1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起草了《休闲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发函征求各单位意见。待《休闲渔船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区将把制度建设和标准完善摆在首位,紧抓相关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对接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船舶技术标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以期为全区休闲渔业船舶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提升经营主体,建强专业人才队伍。改善休闲渔业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发挥渔民主体作用,重点支持转产转业渔民、大学毕业生返乡经营休闲渔业或为休闲渔业提供相关服务;鼓励海钓协会或相关企业参与休闲渔业品牌建设、客源组织、产品开发等服务,建立健全营销服务体系。推动政府、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单位交流合作,通过高校招生、委托培育、定点培训等方式,为企业和研究机构培育一大批休闲渔业高端和专门人才,不断提高休闲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丰富休闲渔业业态。政策上引导、资金上扶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街、村社优先试点发展,建设一批休闲渔业精品项目、综合体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休闲渔业高质发展。结合“最美渔村”“海洋牧场”“渔港经济区”等项目建设,促进休闲渔业与旅游、文化、交通、商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精品项目、 综合体项目,丰富产品结构,拓展项目内容,实施全产业链发展。对精品项目、综合体项目,从渔业油补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海洋牧场综合体等大型项目建设。充分发掘渔村特色民俗,开展以“渔”为主题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渔家文化等系列活动, 满足不同层次的游客需求。

四、实施品牌示范带动,推进渔旅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推荐高公岛街道黄窝村参评“中国最美渔村”,力争成功入选 “中国最美渔村”; 扶持西连岛村加快海上休闲渔业综合体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500万元,发展牡蛎养殖1500亩、网箱垂钓300平方,建成2800平方米的连岛海鲜美食广场,并对外营业,争取获批市级休闲渔业基地。同时强化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区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全区休闲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