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0-00013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区林业和海洋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8 |
标 题 |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域管理禁止筐钩钓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渔业资源保护政策,近海鲈鱼资源恢复明显,已经成为全国闻名的海鲈鱼垂钓海域。受利益驱使,2019年初起,有一批福建人聚集在连岛、高公岛、连云、黄窝、徐圩等临时停泊点,自驾小船快艇,采用筐钩在紫菜养殖区钓捕鲈鱼,渔获物由冷藏车运至福建等地销售,严重破坏我区鲈鱼资源,干扰了我区伏休管理秩序,辖区群众反映强烈,我局陆续收到多起群众举报。
2016年8月份,连云港市在海洋与渔业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组建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连云区不再承担海洋行政执法、海上渔业行政执法等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权。虽然我区不再承担海上执法权,但针对福建团伙利用筐钩滥捕我区鲈鱼资源的不法行为,我局仍然积极应对,牵头高公岛街道、连岛街道、海州湾街道,一方面在辖区内开展资源保护政策宣传,一方面向市支队报告线索。2019年下半年市支队开展4次专项执法行动,查扣涉案快艇5艘并依法进行严惩,对采用筐钩滥捕鲈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市海钓协会为市支队送了锦旗。今年以来,市支队继续组织安排全市渔政执法队伍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违规渔船、涉渔浮子筏和快艇,持续打击海上滥捕鲈鱼行为。
2019年10月以来,我区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以重点渔港码头为阵地,组织渔业执法力量,联合公安、海警、街道共同执法,清理违规网具和涉渔“三无”船舶,至今已查扣拆解涉渔“三无”船舶210艘、驱离异地涉渔船舶278艘次。今年伏休期间,在区政府组织下,分别在连岛街道、高公岛街道、连云街道、海州湾街道开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联合行动,5月20日查获福建钓钩渔船1艘,由高公岛街道当场拆解,狠狠打击了福建团伙采用筐钩滥捕鲈鱼的违法行为。目前,在市、区全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的高压管控下,福建等外地钓鱼快艇在我区已无处停靠。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间断组织渔业执法人员港口巡查,继续开展渔业法和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宣传,继续加大伏休期间渔港监管力度,全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公安、交通、渔业、市场等部门及各沿海街道在辖区内排查可能为外地筐钩钓鱼提供住宿、停泊、卸货、运输、补给等便利条件人员,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发动沿海渔民和资源保护志愿者,积极向地方政府、执法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线索,共同保护渔业资源。深化与市支队的协作配合,加大海上执法检查力度,组织渔业、公安、市场等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打击外地来连滥捕鲈鱼行为,对于查获的快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做到查处一个、没收一个、拆解一个,保护来之不易的资源养护成果。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0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