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5-00024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海洋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7 |
标 题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林海人复〔202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号建议《关于建立常态化清淤机制推动渔港经济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号建议的答复
惠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常态化清淤机制推动渔港经济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渔港淤积情况是影响渔港船舶安全、顺畅进出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必要建立常态化的清淤机制,才能保证渔港有良好的防灾减灾功能。高公岛渔港是由高公岛街道投资建设,渔港建成以来,一直由高公岛街道经营、收益、管理、维护,根据《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高公岛渔港港章》规定,街道是渔港清淤、维护渔港正常运行的主体。为此将协调指导高公岛街道制定常态化渔港清淤机制,以保证渔港良好的水位条件,充分发挥其保障船舶安全进出、停泊等防灾减灾作用。
同时将协调帮助街道筹集清淤所需资金,以保障清淤机制的高效落实。建议街道适当收取用港单位和企业的租金、清洁等费用,如苏冉船厂所建造的商业船舶、中核光伏集团的施工运输船舶、休闲旅游船舶等。以及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可用于高公岛渔港清淤的相关项目经费,协调田湾核电、港口集团等单位,以共建方式筹集清淤所需资金,努力将高公岛渔港打造成一个安全、富民、美丽的港湾。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