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2-00022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海洋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0 |
标 题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文 号 | 连区林海人办〔202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1号建议《关于将专职护林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公益性岗位的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经研究,现对孙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专职护林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我区护林员是由村委会聘用,具体劳动待遇调整应由用人单位实施,合理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有利于调动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代表要求提高护林员工资的建议,代表了全区基层护林员的心声。对于提高基层护林员工资待遇问题,我局正在积极主动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反映,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支持解决。同时也会同区级其他部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让区委、区政府对护林员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引起重视。由于目前存在区级财力低位增长,保民生、保运转、支持供给侧改革结构性等刚性支出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因素,建议有条件的村集体可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专职护林员工资待遇。
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