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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2-00018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布机构 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2-07-09
标 题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48号提案《关于加强湿地鸟类保护,助力生态连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徐传宝、石龙梅两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湿地鸟类保护,助力生态连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连云区湿地资源禀赋优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指导思想,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

(一)加强执法,打击破坏湿地违法犯罪。为加强重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2015年7月市政府建立了《临洪河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连云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近年来,我区持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加大安全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湿地自然资源案件的发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为主的“雷霆行动”“盘羊行动”“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以保护候鸟为主的“候鸟三号”“候鸟四号”“候鸟五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犯罪和非法贸易活动”等专项行动,救助放飞国家级保护鸟类近百只,救护其他野生鸟类千余只。

社会各界积极自觉投身保护滨海湿地及野生鸟类资源行动中,目前经常在连云区海滨湿地开展护鸟工作的有10余支队伍,近百人参与护鸟服务。区爱鸟协会的志愿者们将宣传护鸟常识与打击偷猎分子并举,这支民间护鸟志愿者团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共同护佑百万候鸟迁徙。区检察机关改变“重打击、轻修复”的传统观念,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区法院监督执行被告人通过人工放流、开展巡护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区林海局与市水利局、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湿地修复,积极为湿地保护和候鸟栖息营造安全自然的生态环境。

(二)科学规划,全面构建湿地保护体系。为科学保护湿地资源,我区在全市的《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中重点对临洪河口、埒子河口及连云新城入海水道等湿地区域划定具体保护范围,设定生态缓冲区域,列入市域管制地区。目前我区建成了以国家级海洋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为主的湿地保护体系。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纳入国家级生态红线予以严格保护。截至2021年底,全区现有湿地面积50745.8公顷,受保护自然湿地28953.09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57.06%。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吸引了百余种水鸟来此迁徙繁育,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三)加强管控,减少滨海湿地资源侵占。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这是我区滨海湿地保护的重要转折点,我区严格管控滨海湿地资源,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按程序报批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填而未用原则要恢复成湿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将亟需保护的重要滨海湿地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纳入保护范围;积极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四)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全区多部门联合以“国家宪法日”“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湿地保护相关精神宣传科普。市“12345”“110”热线将湿地野生动物救护作为重点内容,区林海局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第一时间处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积极鼓励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近年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超1万份,累计科普人数达10万人,保护生态的意识得到了广泛传播。

连云区湿地鸟类资源保护是连云区广大百姓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请政协委员在继续关注该问题的同时,积极呼吁和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到湿地资源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同助力生态连云建设。



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