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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5-00022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告
发布机构 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5-07-23
标 题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8月5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东海调查中心。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书面提出(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0701568,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