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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4-00028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告
发布机构 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4-10-24
标 题 关于发放连云区2023年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资金补助的公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发放连云区2023年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渔[2023]1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农渔[2024]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省厅审核、专家论证,2023年江苏深蓝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运回磷虾粉5465.22吨,拟给予补助60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如有认为公示对象情况不实的,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反映。联系电话:0518-81888220。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