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大板跳闸拆建工程施工临时围堰工程临时用海申请已获批准同意,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大板跳闸拆建工程施工临时围堰工程
用海单位:连云港市水利局
用海方式: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用海面积(公顷):0.2181
用海期限:3个月
批复时间:2026年9月24日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