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4-00032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海洋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6 |
标 题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东海救助局连云港救助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10个工作日)。 | ||
时 效 | 有效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东海救助局连云港救助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海洋大学。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书面提出(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0701568,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东海救助局连云港救助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