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6-00029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海洋局 | 发文日期 | 2026-10-20 |
| 标 题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 ||
| 时 效 | 有效 |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河海大学。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书面提出(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0701568,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