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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6-0002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6-10-20
标 题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时 效 有效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河海大学。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书面提出(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0701568,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通用堆场(三区)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