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8-7/2016-00020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11-30 |
标 题 | 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申请的十七宗申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申请的十七宗申请养殖用海项目公示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拟对连云港市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申请的十七宗申请养殖用海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对上述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18-82307856
附表:申请海域使用范围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