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8-7/2016-00018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11-30 |
标 题 | 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单位十六宗水域滩涂使用申请和养殖使用申请公示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单位十六宗水域滩涂使用申请和养殖使用申请公示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拟对连云港市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单位十六宗水域滩涂使用申请和养殖使用申请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对上述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连云区栖霞路111号
电 话:0518-82327856
附表:连云港市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等单位十六宗申请养殖范围表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