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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6-00016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3-28
标 题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我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承担综合协调全区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和渔业管理的责任。参与全区海洋与渔业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三)、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依法实施海域使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海域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实施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

  (四)、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全区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负责海洋开发活动、海洋倾废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五)、承担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六)、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全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组织和水产品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和风险评估。指导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

  (八)、依法维护海洋与渔业权益,负责海洋监察和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承担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协调处理全区海洋与渔业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九)、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实施海洋综合调查,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处理有关海洋与渔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业务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1、连云港市连云区渔业技术推广站

  2、中国海监连云区大队

  3、连云港市连云区渔政监督大队

  4、连云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

  5、江苏渔船检验局连云检验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渔港监督)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

  2015年,我区以羊山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为载体,争取国家海岛和海域使用金4800万元。该项目实施内容为:启动羊山岛生态保护性旅游开发,建设游艇俱乐部、临海休闲栈道、沙滩体验、渔家乐、海边垂钓、海上日出观景台等旅游项目,营造生态、清新、自然、朴实的渔家风情。2015年底完成项目工程准备、前期调查、勘测、设计、工程招标等准备工作;2016年实施拆堤建桥、水道及岛体周边海域清淤、海岸加固、沿岸道路等工程建设。

  (二)加快渔港项目建设进度

  2016年,我区将继续加大渔港建设力度,推进全区渔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完成高公岛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验收。该项目总投资5316万元,于2014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全部工程将于2015年底完工。2016年,在完善扫尾工程的同时,认真准备项目验收,确保通过农业部组织的项目整体验收。二是推进连岛国家中心渔港建设。2015年,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审批,目前配套的海鲜美食街工程正在建设,渔港施工设计图已经编制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正在准备中;2016年即可全面动工建设。

  (三)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推进特种海洋养殖品种的提质增效。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吸引实力企业落户前三岛海域,实施海参等海珍品养殖综合开发。二是拓展紫菜产业发展空间。制定紫菜养殖规划,引导渔民合理化养殖,大力推广坛紫菜养殖,延长紫菜生产周期,继续推广玻璃钢杆、翻板式紫菜养殖新模式,扩大坛紫菜养殖规模,鼓励向深水海域发展养殖。三是重视品牌建设、园区建设。依托区紫菜协会,以连云港紫菜交易所为平台,积极创建紫菜电商产业园,继续创建水产商标和申报无公害产品和基地,全力配合我区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四是根据全区渔业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推动全区水产养殖业健康科学发展。

  (四)强化海洋渔业行业监管

  加大渔港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力度。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生产渔船。联合涉渔街道办事处、边防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坚决取缔违禁渔具、遏制涉渔三无船舶蔓延势头。结合伏休和护渔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继续开展渔民阳光工程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做好渔船防台避风工作。加强全区水产品安全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

  四、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收入  683.23  万元,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 683.23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行政单位上年结余 0 万元、事业单位动用上年基金安排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1.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683.2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48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401.43 万元、项目支出281.8 万元。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683.23 万元,其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640.75 万元,占 93.78   %;住房保障支出  42.48 万元,占 6.22  %。

  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640.7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01.4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81.8   万元。2. 住房保障支出 42.4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 30.17 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 12.31 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洋与渔业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
算安排数为  35.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13.2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支出 4.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支出 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增加13.07万元,增加了97.17%,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工作量比2015年有大幅度增加,一是修编全区十三五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6-2020);二是推进羊山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确保渔港和海岛岸线环境清洁;四是增强海洋管理和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为科学有序管理全区海域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五是新增船检业务等等。 
 

 

  附表

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

1

683.23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六、科学技术

34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纳入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9

 

九、医疗卫生

37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640.75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42.48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9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683.23

本年支出合计

52

683.2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27

 

 

55

 

合计

28

683.23

合计

56

683.23

附件: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