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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6-00015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9-07
标 题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我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承担综合协调全区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和渔业管理的责任。参与全区海洋与渔业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3、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依法实施海域使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海域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实施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

  4、承担保护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全区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发布海洋专项环境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 ,负责海洋开发活动、海洋倾废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5承担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6、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全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组织和水产品行业协会工作。

  7、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发布和风险评估。指导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

  8、依法维护海洋与渔业权益,负责海洋监察和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承担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协调处理全区海洋与渔业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9、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实施海洋综合调查,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处理有关海洋与渔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业务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1、连云港市连云区渔业技术推广站

  2、中国海监连云区大队

  3、连云港市连云区渔政监督大队

  4、连云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

  5、江苏渔船检验局连云检验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渔港监督)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两个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投入2652万元完成连岛、竹岛修复与保护项目。对连岛浴场清淤4000立方米、清理乱石约2000立方米、修建挡浪墙约100米、修建护坡约200米、补沙约30000立方米,达到恢复沙滩原貌的目标;完成连岛南侧和东侧2800米山体滑坡处理,挂网喷播草种约4万平方米;在竹岛铺设塑木栈道600米、大理石登山栈道350米,道路两侧绿化补植约400米,修复环岛路、登山路和防空洞。

  二是协调化解用海矛盾。配合高公岛街道协调解决核电温排水区占用海域、取水口施工致使紫菜养殖筏架受损引发群众集访问题,化解因连赣线海域勘界遗留问题造成的达盛公司和赣榆养殖户用海矛盾,妥善处理了前岛公司和连岛捕捞渔民生产用海矛盾,保证用海单位和个人遵守海上生产秩序,维护渔区社会稳定。

  三是优化渔业产业结构。继续实施减船转产工程,不断提升养殖业水平。办理过户转移渔船102艘、注销渔船90艘,拆解三无渔船32艘;完成市级1000亩标准化池塘改造任务,新建供水泵站1座、U型渠道500米、新铺水泥道路1450米,铺修池塘护坡800米,开挖供水渠道600米、过路涵洞5个、放水口16个;紫菜产业地位牢固,全区从业人员近万人。2014-2015年度,全区紫菜养殖面积14万亩,鲜菜产量3.75万吨,产值1.3亿元,一次加工产量10亿张,加工产值约2.9亿元;全区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欣欣向荣,建成区紫菜协会、金喜、智远3个省级出口紫菜示范基地、1个市级渔业示范园区(浅海贝、藻高效养殖);完成连云区紫菜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连云区紫菜协会的协调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大力推进全区紫菜养殖与加工的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条斑紫菜栽培、加工、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紫菜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推进标准化渔港建设。高公岛一级渔港项目总投资5316万元,渔港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抛填石料33万方1万余车次,港池疏浚8.9万立方米,建设防波堤兼码头140米,防波堤110米,护岸587米,港区道路3500平方米,建成港区水电、通讯导航等配套设施,已具备开港使用条件。连岛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已正式获省发改委批复,海鲜美食街等配套设施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

  五是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继续推广紫菜玻璃钢插杆养殖技术,引进2000亩坛紫菜开展试验。坛紫菜试养成功,可以延长我区紫菜生长期,实现养殖户季节性增收,满足我区不断发展壮大的紫菜产业需求。另外,我区在黄窝海域养殖120亩江蓠获得成功;在连岛西小山北侧底播海参1000亩,投放沉浮式海参养殖网箱60个;在车牛山岛附近海域投放8000余万尾鲍鱼苗,目前长势良好。

  六是提升海洋与渔业执法能力。认真做好伏休管理。休渔期间坚持严管重罚,实现全区伏休管理连续多年零违规。开展渔业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违规渔船150艘,海上累计航行85天,累计航行1400海里。开展泡沫筏专项整治2次,出动人员80次,清理地笼网2000余个,查处和驱离10余条从事捕捞作业的泡沫筏。区海监大队开展海、陆巡查56次,对全区养殖用海、工程用海、海岛、海岸线进行重点巡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起,其中非法填海案件1起,非法开采海砂案件6起,罚款463.2万元。

  七是做好燃油补贴发放。对2013年度申报柴油补助船只进行复核,增加补助用油量1098.6吨,增发补助资金414万元,全区共发放2013年度渔船柴油补贴3082万元。目前正在对2014年度油补渔船数据进行审核公示。

  八是深化渔业安全管理。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具体工作,推进全区平安渔业建设。开展渔港检查10次、渔船200余艘次、渔船渔民事故调查5次;开展阳光工程培训300多人次,发放养殖船安全操作规程资料1000多份;成立检查组,对渔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逐条逐项检查,重点加大三无船舶查处力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执法行动15次,检查渔船30艘、育苗厂7家、养殖场12家,抽检水产品、苗种、饲料、水样等169份,要求企业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向市场提供健康的水产苗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收入1206.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44.08万元,同比降低了31.09 %;支出总额1148.5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884.57 万元,同比降低了43.5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的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大部分已完工,上级拨付到我单位的资金有所减少,我单位需要支付的建设工程资金也相应的有所减少,所以收入和支出都比去年有所下降。其中:

  (一)收入总计1206.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89.1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738.3万元,同比降低42.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的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大部分已完工,上级拨付的资金有所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为渔政监督大队等事业单位获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了新建造渔政执法船等国家项目。

  3.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7.07万元,主要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工作经费,重点是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中需要投入的非税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94.14万元,同比增长411.81%。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42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单位使用以往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来弥补当年收支缺口。

  5.年初结转和结余660万元,主要为渔政监督大队、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新建执法船、海岛保护等项目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148.55万元。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44.84万元,主要用于海监巡查用艇、渔政执法用船等海上执法费用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50.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日常支出、海岛整治与修复等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0.77万元,增长6.14 %。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设备老化,更新一些必要的办公用品;二是新建渔政执法船,除了国家补助的建设经费外,单位需要另外增加监理费、设计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是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渔业政策宣传力度,出海巡航次数有所增加,相应的增加了燃油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43.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30.92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1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2万元,增长29.1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提高了职工的工资待遇,也就相应的提高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交费比例。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735.8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监督大队等单位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海岛项目资金、新建渔政船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20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13万元,占82%;上级补助收入100 万元,占 8.3%;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117.07万元,占9.7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148.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4 万元,占 50.25 %;项目支出571.4 万元,占49.75  %;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884.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8.73  万元,减少 7.3%。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承担的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已大部分完工,上级拨付的资金减少,我局相应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也相应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48.5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78.88  万元,减少 33.51  %。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承担的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已大部分完工,上级拨付的资金减少,我局相应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也相应的减少。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8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海岛项目资金 是国家拨款的用于修复整治海岛的专项资金,实行的是报账制,工程进度的多少就决定了支付工程款的额度,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年初预算时没有完全的纳入预算资金中。 

  (一)农林水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年初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科技入户项目工程中对项目指导员、示范户的物化补贴、通信补贴等费用。

  (二)交通运输支出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1 % ,主要用于执法监察、渔政执法等艇、船上的费用支出,加强海上执法力度。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  年初预算为180.36万元,支出决算为  16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 % ,用于维持全单位所有工作人中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等的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等的办公经费,因为今年人员调动,减少费用支出。

  2、海洋执法监察支出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  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主要用于开展海、陆巡查,对全区养殖用海、工程用海、海岛、海岸线进行重点巡查。

  3、海域使用金支出  支出决算为468.96万元,主要用于海岛修复与保护项目。

  4、事业运行支出  年初预算为2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  20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22 % ,用于维持全单位所有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等的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等的办公经费,因为今年人员调动,减少费用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32.45万元,支出决算为  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8 %,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因为今年人员调动,减少费用支出。

  2、提租补贴支出  年初预算为13.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9%,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06.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3.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桌椅等必需的办公设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8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42.21 万元,减少 25.85 %。主要原因是海域使用金支出的减少,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付给的工程款采用报账制,工程款支付的比去年有所以下降。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04.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6.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桌椅等必需的办公设备。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0.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98 万元。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6.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渔业知识的宣传,二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资金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10.9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2万元,完成预算的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十八大号召,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人数和批次。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672人次,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和领导来区指导、督查、联合执法以及工作人员加班工作餐等。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十八大号召,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餐费、住宿费等费用。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培训开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660.78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1206.21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148.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735.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本单位结转和结余的资金,基本为海岛整治与修复项目资金,由于是国家级项目工程,资金的拨付分外慎重,虽然部分财政资金已到单位账上,但还是要进行反复的核对、核查,确保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8.93 万元,比2014年增加2.11万元,增长3.16  %。主要原因是:办公日常用品、车辆用于维护等费用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为海监执法快艇1艘,价值833.98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3-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的是科技入户专项资金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指的是船、艇等在海上执法时发生的燃料费。

      行政运行:用于维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等的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等的办公经费。

      海洋执法监察:指的是维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的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海域使用金支出:指的是依照国家项目资金的安排,用于海岛保护与修复是资金支出。

      事业运行:用于维持全单位所有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等的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等的办公经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支出: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