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8-7/2015-00018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06-18 |
标 题 | 关于加强夏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加强夏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渔办,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夏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海管函[2015]27号)、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安办[2015]53号)文件要求,各街道渔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夏季渔业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多发苗头。根据中国气象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旱涝灾害较去年偏重,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为5-7个,较常年(7个)偏少,但平均强度大。为做好今年夏季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抗台工作,保障渔船、渔港及养殖生产等渔业设施和人员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渔、依法治安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推动,明确重点环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秩序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
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认真总结防台经验教训,健全汛期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伏季休渔、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等要求,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渔港和渔船落实三防工作情况,严查渔船利用旅游旺季违规载客的行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养殖场所等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建立排查台账、健全整改制度、逐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进一步提高防抗能力
维护并改善渔港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航道清障、港池清淤工作,因地制宜设定临时锚地和避风设施,提高渔港避风防灾能力。及时维护渔业安全通讯设施,采取措施提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开机率和呼叫回应率,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船卫星电话配备工作,提高防汛抗台通讯保障能力。利用伏季休渔期间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适时开展防台应急演练,提高渔民防台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向渔民宣传推进渔业互助保险,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提高渔民应对灾害的能力。充分利用传真、北斗终端、手机短信、广播、室外大屏等渠道,及时向渔民发布各类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应对知识,确保信息及时通知到有关渔船和养殖户。健全区域防台协调机制,做好就近避风外地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渔业企业、渔船船主、养殖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海事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准确情况上报至区海渔局。加强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物资储备,区渔政、海监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积极、及时配合专业搜救力量,做好遇险渔船救助工作,各相关街道,要组建应急临时搜救力量,指导渔船开展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海洋与渔业局安办电话: 82310330 、82320856
邮箱:lyq2310330@163.com
联系人:金同富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