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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4-00036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6-23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达盛水产公司等十七宗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达盛水产公司等十七宗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达盛水产公司等十七宗

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各相关用海单位:

你单位2014年度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已经我局审核并报请区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指定范围、面积、起止日期使用海域(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

二、请接此批复七日内办理缴纳海域使用金手续,海域使用金实行一次性缴纳(用海期限2年及以上的可以逐年缴纳)。缴纳标准按照《连云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我局将根据海域使用金到帐情况,进行海域使用权登记后,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附件:十七宗申请海域情况表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623

附件:

附件:十七宗申请海域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