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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14-00058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4-02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两宗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两宗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关于同意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两宗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2014年度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已经我局审核并报请区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国海证113200245号海域使用权证同意按指定范围、面积、起止日期续期使用海域(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

二、国海证113200246号海域使用权人变更为连云港苏马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指定范围、面积、起止日期变更使用海域(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

三、请接此批复七日内办理缴纳海域使用金手续,海域使用金实行一次性缴纳。缴纳标准按照《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四、我局将根据海域使用金到帐情况,进行海域使用权登记后,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五、连区海渔20144号文作废。

       

附:两宗申请海域情况表

 

 

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42

 

附件:

16.2宗申请海域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