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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38-7/2021-00007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海洋 / 请示
发布机构 林业和海洋局 发文日期 2021-04-19
标 题 关于上报连云港区港口支持系统陆域形成及公共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对外东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请示桥梁
文 号 连区林海〔2021〕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上报连云港区港口支持系统陆域形成及公共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对外东通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请示桥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港口支持系统为人工抛填形成的近岸岛式陆域,规划建设海事、引航、海警等港口支持系统,于2011年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目前,港口支持系统陆域已经形成,为保证港口支持系统已入驻及拟入驻单位使用要求,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拟新建连云港区港口支持系统陆域形成及公共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对外东通道桥梁。

该项目位于东连岛与云台山之间的海域,用海范围为连岛西南侧海岛岸线、连岛白沙国际综合娱乐城二期填海造地围合区域。项目用海面积为0.9765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3452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为0.6313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

经我局审查,该用海项目符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坐标界址清晰,范围明确。经海域动管系统用海分析,该宗用海与原连岛白沙国际综合娱乐城二期填海造地工程海域权证存在0.0649公顷的重叠,现因白沙二期填海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换发土地权证,且港口集团反映其申请的工程用海范围是以现存土地边界划定,故拟申请区域未发现与其他确权海域存在重叠。

现将连云港区港口支持系统陆域形成及公共配套工程-公共配套对外东通道桥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上报,请予审核。

特此请示。



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