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8-7/2021-00021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批复 |
发布机构 | 林海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6 |
标 题 | 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九宗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的批复 | ||
文 号 | 连区林海〔2021〕51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九宗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的批复
各相关用海单位:
你单位2020年度提出的养殖证申请经我局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委员会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九宗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养殖面积、养殖方式和养殖使用范围分别见附件。
附件: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九宗申请养殖范围表
连云区林海和海洋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