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6-0/2021-00002 | 分 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
标 题 | 关于做好连云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科〔202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连云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街、连云开发区、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为做好我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号)、《关于做好连云港市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连科〔2020〕4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2.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要及时向评价工作机构反馈,评价工作机构将按程序提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撤销登记编号,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3. 各乡街、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发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评价工作动员,引导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评尽评”,确保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落到实处,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力量。全区计划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62家,各街道、开发区分解任务目标见附件。
联系人:许前 电话:82237919
附件: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任务分解表
连云区科技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任务分解表
地区 |
目标任务(家) |
连云开发区 |
12 |
云山街道 |
8 |
墟沟街道 |
9 |
连云街道 |
5 |
连岛街道 |
5 |
海州湾街道 |
5 |
板桥街道 |
5 |
宿城街道 |
5 |
高公岛街道 |
6 |
前三岛乡 |
1 |
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1 |
合计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