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6-0/2019-00008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连云区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25 |
标 题 | 连云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 ||
文 号 | 连区科〔2019〕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科室: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局长负责制。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各科室:
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局长负责制。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二)研究部署科技创新工作,讨论决定各科室、局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
(三)审议以我局名义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科技局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重要事项请示的答复意见以及有普遍性指导性的疑难信访问题的答复。
(四)审议由我局代区委、区政府起草的办法、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五)审议局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和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新增补缺等事项。
(六)审议科技专项资金支出有关事项等。
(七)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
三、议题确定
1、会议主持。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外出,可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遇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天前通知出席、列席人员。
2、会议议题。议题由局各科室、事业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确定。
3、出列席人员。出席人员由局长、副局长及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与议题有关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四、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1、提交材料。议题确定后,由局办公室做好会议材料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议题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局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比较的方案,提供会议讨论选择。
(二)会中决策
1、严格议题。会议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向会议汇报问题,应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3、集中决策。会议主持人要在充分听取和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做出决定。
4.会议记录。会议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记录人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发言、决定等作如实记录。
(三)会后落实
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由局领导根据分工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局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跟踪督办、确保落实。根据工作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对某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连云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