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36-0/2021-00008 | 分 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函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6 |
标 题 | 关于商请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函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商请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函
关于商请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函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近年来,贵司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在高企申报、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等方面都为连云港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已经成为连云港市对外宣传的重要名片之一。
技术交易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彰显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有效揭示企业技术交易的活跃程度,且国家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有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贵司作为连云港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存在技术合同未能进行有效认定登记,为使贵司更全面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更好地提升连云港区域创新能力,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
技术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主要由合同卖方进行登记,卖方属境外企业的,由中国境内买方代为登记。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使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系统,相关资料均以电子形式上传至平台,技术合同通过审核后,可在线打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单,直接作为办理相关免税登记的凭证。
技术合同登记优惠政策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减免税的办理依照国家、省、市税务机关规定到申请人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
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附件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减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让贵司对科技扶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降低科技创新成本,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特致此函,还望贵司领导重视此项工作。
感谢贵司对连云区科技工作的支持!
连云区科技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