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信息
索 引 号 01425836-0/2017-00008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告
发布机构 连云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7-10-31
标 题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四、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收入决算表六、支出决算表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八、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十三、政
时 效 有效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收入决算表

六、 支出决算表

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五、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会同财政部门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费用。

5、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申报和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的认定上报工作。

7、研究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8、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牵头全区科学普及工作,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政策引导工作。

9、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知识产权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落实市局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局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创业服务中心

组织相关企业向国家、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加大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科技成果展示会、技术洽谈会、产学研合作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交流平台;为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配套、规范的创新创业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举办各种交流活动和各类培训、讲座,提供国内外各类有关科技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科技局紧紧围绕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履行科技管理职责,着力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目前,全区共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科技计划项目4个、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6个、省科技进步奖1个、省高新技术产品2个,组织3家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企业申报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1家企业参加省级科技创业大赛,申报市级计划项目5个。今年全区获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个,获得项目资金155万元,组织7家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80万元,申请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350万元,市级计划项目正在评审中,全区1-11月份(市反馈数据)专利申请656件,授权529件,专利申请、授权量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

1、组织申报科技项目,积极争取扶持资金。2016年以来,区科技局及时将省、市科技计划指南下发至各相关企业,并对对全区有可能申报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特别是详细了解企业正在实施的和准备实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对符合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做到提前谋划、尽早落实,在申报前、初稿形成后、定稿时多次到企业现场进行指导,确保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高质量,着力提高其立项的可能性。全区共组织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4个、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6个、省级科技创业大赛项目1个,市级计划项目申报5个。目前,获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个,获得省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申请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350万元,市级计划项目正在评审中。

2、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服务企业水平。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遇到的瓶颈问题,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鼓励和指导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所开展科技对接,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今年共组织企业参加连云港-东南大学产学研合作对接洽谈会、江苏省产学研专场对接洽谈会—连云港节能减排专题活动等产学研对接活动6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8项。

3、培育创新型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区科技局坚持把培育创新型企业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力量支持培育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高成长性的主导企业,重点指导我区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科技创新载体,并现场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就高企申报国家高企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知识产权和财务归集进行“手把手”的指导,确保辖区企业获得认定。目前,区科技局组织申报国家级高企1个、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申报高新技术产品2个,已公示1个。

4、推动企业招才引智,放大人才支撑效应。区科技局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东桥头堡英才集聚计划”,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工作机制,项目聚才和活动引才成效显著。目前,全区共组织企业申报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6个,已上报省科技厅,正在评审之中。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区科技局坚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优化区域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载体,不断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能力。区科技局联合区文体旅游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在栖霞路步行街举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通过图片展示、现场咨询、资料赠送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现场共发放知识产权等有关资料2000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达2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同时,深入企业一线,挖掘企业专利申报潜能,先后多次邀请市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开展“保姆式”服务,全力做好专利申请服务工作上,现场帮助和指导企业组织专利申报工作。目前,全区1-11月份(市反馈数据)专利申请656件,授权529件,专利申请、授权量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

第二部分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5.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5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精减开支和人员变动。其中:

(一)收入总计115.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6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69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起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项目。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项目。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项目。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项目。

6.其他收入0.71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连云区科技局取得的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18.94万元,减少96.39%。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市级拨款“盐化服务平台建设”资金,2016年度无专项拨款。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

(二)支出总计115.3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2016年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我局加大知识产权工作运行、宣传和执法力度。

2.科学技术支出103.45 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持产学研合作、企业自主创新。与上年相比减少5.25万元,减少4.83%。主要原因是科技管理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增加1.17%。主要原因是房贴调整。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11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2万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71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11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3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4.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9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运行、宣传和执法力度;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1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9万元,增长1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运行、宣传和执法力度;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8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精减开支和人员变动。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运行、宣传和执法力度。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58万元,支出决算为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学管理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自主创新扶持力度,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房贴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9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运行、宣传和执法力度;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精减开支和人员变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购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08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本单位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34.87%,比上年决算增加1.36万元,主要原因为高校院所来连云区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专家学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72人次。主要为接待产学研合作的专家学者。

连云区科技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般多为异地会议,会议支出已纳入差旅费。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连云区科技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236.36%,比上年决算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为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的实施,省知识产权局加大培训力度;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培训知识产权执法力度。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人次。主要为知识产权执法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区科技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万元比2015年增加13.86万元,增长686.14%。主要原因是:科技、知识产权业务工作量加大,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