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36-0/2016-00013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 | 2016-09-09 |
| 标 题 | 连云区科技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连云区科技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连云区科技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连云区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会同财政部门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费用。
5、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申报和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的认定上报工作。
7、研究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8、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牵头全区科学普及工作,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政策引导工作。
9、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知识产权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落实市局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局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创业服务中心
组织相关企业向国家、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加大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科技成果展示会、技术洽谈会、产学研合作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交流平台;为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配套、规范的创新创业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举办各种交流活动和各类培训、讲座,提供国内外各类有关科技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区共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复审1家,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个、省科技计划项目5个、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10个、省高品7个,组织企业申报省研究生工作站5个,苏科贷项目3个,市级科技计划10个,组织2家企业参加创业大赛,5家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8个市级科技进步奖,14家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135万元,已兑现申领创新券资金近30万元。其中利思特、吉必盛、核电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鑫食用菌进行国家高企复审材料已上报,并通过国家高企复审;利思特、骏都生物申报的省研究生工作站获得公示;牧洋水产、东堡渔业、海浪水产养殖申报的省苏北专项(富民强县)项目获得立项,并获得省扶持资金140万元;港口通信与淮工、丽港稀土与东南大学申报双创计划科技副总类人才项目已获得立项,并获得人才项目资金30万元。全区专利申请量达874件,授权量达647件,专利申请的量与质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省知识产权产权示范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连云开发区获批创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2015年以来,区科技局在走访全区30多家科技型企业的过程中,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现场走访研发及生产车间,大力宣传和介绍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最新精神和科技创新的最新扶持政策,使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家、科研工作者用足用好这些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激发更多企业家的创新热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区域创新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初,区科技局及时研究省市科技计划指南最新精神,深入科技型企业进行宣传和讲解,对符合申报省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做到提前谋划、尽早落实,对于项目申报书中必须要求的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证书等,指导企业进行了事先准备,着力提高其立项的可能性。目前,全区共组织低成本、高性能熔模精铸型壳材料熔融石英粉的研发及产业化等近30个项目申报省市科技项目,获得省市财政扶持300万元以上。其中省苏北计划科技富民强县项目获得省市专家评审组高度评价,牧洋水产、东堡渔业、海浪水产养殖申报的省苏北专项(富民强县)项目获得立项,并获得省扶持资金140万元。
3、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以来,区科技局高度重视国家高企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积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申报高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申报过程中,区科技局多次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和服务工作,就高企申报中的知识产权和财务归集进行手把手的指导。利思特、吉必盛、江苏核电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鑫食用菌通过行国家高企复审。
4、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一方面,重抓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积极推荐利思特等企业申报省科技创新平台5个,其中利思特、骏都生物申报的省研究生工作站获得公示;江苏核电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主动协助统计部门指导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共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前,我区益海精细等7家企业和电子口岸等5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有研发机构,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5、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招才引智渠道进一步拓宽。一方面,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区科技局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引导企业走出去、请进来,组织海水化工、吉必盛等企业先后赴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高校,参加各类政产学研活动10余次,开展技术联合攻关、人才引进等合作,现有产学研合作项目20余个。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人才项目资金。通过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双创人才计划项目,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降低企业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成本负担,推动企业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区科技局共推荐了丰益精细化工的石金伟、港口集团陈加顺10 名博士申报了省双创计划人才项目。港口通信与淮工、丽港稀土与东南大学申报科技副总已获得立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获得人才项目资金30万元。
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优化区域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载体,不断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能力。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4月26日,区科技局联合区文体旅游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在嘉瑞宝广场举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知识产权等有关资料1000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达3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二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深入企业一线,挖掘企业专利申报潜能,先后多次邀请市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做好专利申请服务工作上,现场帮助和指导企业组织专利申报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专利申请量达874件,授权量达647件,专利申请的量与质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此外,省知识产权示范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连云开发区获批创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第二部分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20.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3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开支,三公经费减少。
(一)收入总计120.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9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21.38万元,减少17.48 %。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2014年购买公车。
2、其他收入19.6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9.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盐化服务平台建设、个人专利资助、科技运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
(二)支出总计120.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
2.科学技术支出108.7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5.61万元,减少4.90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28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务职级并轨、工资收入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12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万元,占83.70%;其他收入19.65万元,占16.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12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1.33%;科学技术支出108.70万元,占90.15%;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占8.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0.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38万元,减少17.48%。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2014年购买公车,2015年不再购买。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科技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0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38万元,减少17.48%。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2014年购买公车,2015年不再购买。
区科技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科技及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用于知识产权事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
(二)科学技术(类)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盐化服务平台建设、个人专利资助。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职务职级并轨、工资收入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科技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8万元,减少17.5 %。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2014年购买公车,2015年不再购买。区科技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科技工作业务量加大、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科技及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0.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科技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9.29%。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用3.7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区科技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区科技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区科技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