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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8-00081 分 类 科技、教育 / 批复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2-27
标 题 关于同意设立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教〔2018〕147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和《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经对申办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学现场的踏勘,认为你们申办的教育培训中心分部基本具备办学条件,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设立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的批复

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和《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经对申办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学现场的踏勘,认为你们申办的教育培训中心分部基本具备办学条件,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分部的举办者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朗文外语培训中心连云区嘉瑞宝分部为非独立法人主体、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的分支机构;分部的上级部门法定代表人为王凯;分部负责人孙娟;分部开展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乌克兰语、葡萄牙语等语种培训,招生对象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办学地址在连云区中山路111号(嘉瑞宝)

接此批复后,举办者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各项手续。在办学过程中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办学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连云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