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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23/2023-00009 分 类 科技、教育/教育 / 批复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2-20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变更校长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教〔2023〕8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你校关于变更校长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变更材料符合要求,同意你校校长由孟凡春变更为徐建。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变更校长的批复

连云港市苏州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校长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变更材料符合要求,同意你校校长由孟凡春变更为徐建。

你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学,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此复。



连云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