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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9-00045 分 类 科技、教育/其他 / 批复
发布机构 连云区 发文日期 2019-08-07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增设初中部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教〔2019〕8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你方拟将增设“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中学部”的可行性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学现场的踏勘,认为你单位基本具备增设连云港市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初中部的办学条件,批复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增设初中部的批复

江苏博成德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方拟将增设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中学部的可行性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学现场的踏勘,认为你单位基本具备增设连云港市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初中部的办学条件,批复如下:

同意增设连云港市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初中部,学校的初中部为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段;2019-2020学年设置初一招生一个班级,不得开设初中二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班级。

接此批复后,举办者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各项手续。在办学过程中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办学章程,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连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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