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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6-0007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8-28
标 题 关于翟新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委教〔2016〕2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连云区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翟新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连区组干字【2016】24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翟新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大港中专党委,各总支(支部):

根据连云区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翟新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连区组干字【2016】24号):

翟新梅同志任海州湾小学副校长;

刘冬同志任临海路小学副校长;

王加健同志任南巷小学党支部副书记;

李吉爱同志任板桥小学副校长(支教);

张雷鸣同志任云山小学副校长,免去临海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孙学琴同志任区幼教中心副园长;

鲍晶晶同志任海州湾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免去陈必武同志区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金鑫同志云山小学副校长职务。



中共连云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