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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8-00075 分 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2-19
标 题 关于申报2019年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项目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8〕1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审批与采购工作,杜绝部分学校存在项目申报无计划性与随意性,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切实降低采购价格,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现开展申报2019年基建维修与设备采购项目工作,
时 效 有效

关于申报2019年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项目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审批与采购工作,杜绝部分学校存在项目申报无计划性与随意性,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切实降低采购价格,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现开展申报2019年基建维修与设备采购项目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2019年基建维修项目计划表

各单位将认真梳理2019年必须实施的基建维修项目,经单位专题会议充分讨论研究通过后,排出实施计划。区教育局基建总务科对各单位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纳入2019年度基建维修项目审批工作计划中,未纳入计划的项目区教育局不予审批。

二、上报2019年设备采购项目计划表

各单位根据《连云区财政局关于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连区财〔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安排批量集中采购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集中申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申报,申报前要充分考虑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工期要求,局基建科接到报送计划后将及时组织会审;凡在规定时间之后申报的采购计划,列入下一批采购计划。

三、特殊项目上报

各单位有紧急创建任务及突发除险等项目,但未排入2019年采购计划范围内,由区教育局研究通过后实施。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学校自身财务状况与轻重缓急进行填报,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区教育局基建总务科,电子版发至基建总务科邮箱ly82303256@163.com。逾期视作无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连云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