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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20-00038 分 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9-01
标 题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连云区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20〕1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全面、持续、优质和均衡发展,加强和改进我区教学工作,迎接市、区教学工作会议的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评选2019—2020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
时 效 有效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连云区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全面、持续、优质和均衡发展,加强和改进我区教学工作,迎接市、区教学工作会议的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评选2019—2020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推荐对象为一线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高中:推荐对象为一线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高中推荐人选中2020届担任毕业班工作的教师比例不得低于80%。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认真对待教学工作,在备、教、改、辅、考等方面能起到示范与引领的作用,教学水平得到同事的高度评价。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居前列,能做到轻负担、高质量,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潜力发挥与健康成长。

初中:从2020届初三任课教师中推荐实绩突出、师德优良、同行认可的教师,非初三教师不得推荐。推荐教师的教学实绩原则上城区学校处于同类学校前列,农村学校不能低于全区学科平均水平。非中考学科的任课教师,成绩与贡献突出的可以推荐。地理、生物学科推荐2018-2019学年度任教初二的教师。管理人员(校级领导)不超过推荐人数的20%。

小学:在备、教、改、辅、考等方面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居年级前列或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积极参与学校备课组、教研组活动,主动承担集体备课、公开课教学、教学研讨等任务。管理人员(校级领导)不超过上报人数的20%。

推荐的先进个人,本人要在推荐表中作出师德承诺(师德承诺是指从2017年9月1日至今),区党风廉政部门要在区党风廉政部门意见栏中签署师德审核意见。

二、推荐程序

1.宣传。学校积极宣传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采用个人、学科组、年级组、学校推荐等形式申报。

2.推荐。学校根据师德师风、教学实绩、服从工作安排等方面,采用集体投票与组织讨论等形式产生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

3.公示与申报。学校将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后上报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向一线教师、边远学校教师倾斜。

三、上报材料

推荐的教学先进个人填写《连云港市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由推荐单位填报《连云区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请各校于2020年9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个人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区教育局教研室王帼筠,同时将电子稿发王帼筠电子信箱dgzxwgy@163.com。

四、推荐名额分配

(1)大港中等专业学校:3人

(2)海滨中学:3人

(3)初中学段名额分配

学校

东港中学

西苑中学

新港中学

连云中学

板桥中学

名额

12人(其中至少数学、英语物理1人)

10人(其中至少数学、道法各1人)

7人(其中至少数学1人)

2人

2人

(4)小学学段名额分配

学校

墟沟小学教育集团

院前小学教育集团

海州湾小学

东港小学

苍梧小学云山校区

名额

9

9

8

5

8

学校

临海路小学

板桥小学

庙岭小学

宿城小学

陶庵小学

名额

1

1

1

1

2

连云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