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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7-00060 分 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8-07
标 题 连云区落实《连云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文 号 连区教〔2017〕8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7〕38号)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现结合连云区实际,就落实《连云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拟定实施方案
时 效 有效

连云区落实《连云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7〕38号)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现结合连云区实际,就落实《连云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学校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办学差距,通过实施多种形式的共建办学,加强区域统筹,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二、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学校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办学特色、办学内涵、办学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享受家门口优质教育需求基本满足。

三、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

四、实施方式

(一)集团化办学。将墟沟小学、连岛小学、海客瀛洲小学(待建)纳入集团化办学范围,建设墟沟小学教育集团。集团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任教,各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到集团牵头学校任教,3年为一周期。集团设校务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校校长和各成员学校校长组成。通过统一集团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优化师资配置,努力实现集团学校集群发展、共同提高。

(二)市区共建。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做好连云区云山小学、海州湾小学、西苑中学与连云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连云港师专二附小教育集团、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之间的“市区共建”工作。通过校际之间教学、管理人员双向挂职、定期交流,实现在管理模式、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文化建设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取长补短、共同提高。3年为一周期。

(三)区内共建。将全区中小学全部纳入共建范围。墟沟主城区学校(牵头学校)分别与区内其他学校(共建学校)结成帮扶对子,组建共同体学校。牵头学校每年派出一定数量的教干教师到共建成员学校驻点交流。成员学校派出相应数量的教干教师到牵头学校交流学习。共建学校明确一位校领导作为共建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结对共建工作。共建学校之间围绕特色课程、队伍建设、学科教学、常规管理等项目定期开展单项或多项的教育教学合作,通过项目合作实现学科对接、优势互补、整体提升。3年为一周期。

五、实施内容

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互动合作,实现理念共识、资源共享、方法共鉴、发展共赢。主要内容是:

(一)实行“三个互动”即集团学校之间、市区共建学校之间和区内共建学校之间互派中层或年轻后备干部任职、挂职;以构建教师培养梯队为目标,校际之间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开展师徒结对、顶岗交流,加强学科(年级)组建设,缩小校际师资差距;通过校园文化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生活互换体验等方式开展学生交流互助活动,塑造良好品行,促进共同进步。

(二)实施“四大工程”。一是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实施,补齐短板,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新建学校,改造提升老校,“一个不少”地完成现有学校达标创建任务。二是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扎实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实施,按时序进度完成改薄资金投入、校园校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硬件建设任务三是教干教师交流工程。全面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教干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切实均衡城乡学校师资配置。四是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工程。通过省市前瞻性教学改革试验、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小学特色文化、薄弱初中质量提升等项目的合作立项与共建,引领学校课程开发与课堂教学改革、特色文化培育与办学内涵提升。

(三)开展“六个共建”。一是校际办学共建。建立校际定期交流制度,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每学期开展1—2次有关学校办学经验交流研讨活动,完善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实施,共同打造学校管理文化。二是教学管理共建。在共建周期内,结对学校之间加强在备、教、改、辅、考、评等方面的互补合作,形成既有共性要求又有个性差异的精细化教学管理文化。三是教学科研共建。结对学校之间共同安排和实施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教学问题专题分析研讨活动,共同研究教学科研课题,同步进行教研(备课)、质量监测、公开教学观摩、报告讲座等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教师专业发展共建。结对学校同步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培训培养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学科骨干教师互开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推动教学质量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五是教育资源共建。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努力实现宽带网络1000M进校、100M进班,无线网络和智能信息终端校园全覆盖。通过市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和市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途径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确保完成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结对学校中资源丰富的一方要帮助相对薄弱的一方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并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六是校园文化共建。共建学校在校风、学风建设上,要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特色校园文化;要共同研究学校办学历史,挖掘校本资源,凝练核心价值,培育特色文化;要通过开展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社团活动展示等,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结对共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好各项工作。各共建学校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协商解决共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共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增强结对共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相关工作制度,在教师教干交流、中层干部职数设置和人员选聘、教师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补助补贴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要把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安排双方学校互派人员的交通和食宿。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使广大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每个学年末,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聚焦本单位瓶颈问题,开展行动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培育成功典型。区教育局将对结对共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报送市教育局表彰。

(四)注重督查考核。各牵头学校要主动搭建展示平台,实现多维分享,形成品牌效应。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考核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对区域学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通过加强对实施过程与结果的动态监管和交流教干教师工作绩效的专项考核、家长满意度调查等,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严格节点要求。共建学校之间要签订共建协议。其中,牵头学校要发挥主体作用,统筹做好工作对接,于每年的8月10日前上报共建方案至区教育局备案。8月20日前将集团办学、市区共建、区内共建学校教干教师交流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附件:1.连云区中小学结对共建安排表

      2.连云区中小学结对共建协议书(参考)

 

连云区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1:

        连云区中小学结对共建安排表

 

共建

形式

牵头学校

共建学校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

西苑中学

连云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

云山小学

连云港师专二附小教育集团

海州湾小学

墟沟小学

板桥小学 连岛小学   临海路小学

院前小学

云山小学 庙岭小学   南巷小学

东港小学

陶庵小学 宿城小学

海州湾小学

白果树小学

东港中学

连云中学

西苑中学

新港中学 板桥中学

集团校共建

墟沟小学教育集团

墟沟小学、连岛小学

海客瀛洲小学(待建)

 

 

 

 

 

附件2:

 

     学校与    学校区内结对共建协议书

(参考)

 

为落实《连云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切实组织好区内学校共建工作,共建学校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

一、共建内容

1.校际办学共建。建立校际定期交流制度,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每学期开展1—2次有关学校办学经验交流研讨活动,完善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实施,共同打造学校管理文化。

2.教学管理共建。在共建周期内,结对学校之间加强在备、教、改、辅、考、评等方面的互补合作,形成既有共性要求又有个性差异的精细化教学管理文化。

3.教学科研共建。结对学校之间共同安排和实施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教学问题专题分析研讨活动,共同研究教学科研课题,同步进行教研(备课)、质量监测、公开教学观摩、报告讲座等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专业发展共建。结对学校同步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培训培养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学科骨干教师互开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推动教学质量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教育资源共建。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通过市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和市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途径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确保完成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结对学校中资源丰富的一方要帮助相对薄弱的一方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等。

6.校园文化共建。共建学校在校风、学风建设上,要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特色校园文化;要共同研究学校办学历史,挖掘校本资源,凝练核心价值,培育特色文化;要通过开展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社团活动展示等,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二、共建周期:3年

三、共建要求

1.共建学校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协商解决共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共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增强结对共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共建学校要严格落实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参与共建交流教师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参与共建交流的教师,要服从现工作单位的统一管理。共建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双方学校互派人员的交通和食宿。

4.共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5.每个学年末,共建学校要聚焦本单位瓶颈问题,开展行动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培育成功典型。

6.每年的810前,牵头学校要负责上报共建方案至区教育局备案。820前将共建学校教干教师交流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牵头学校、共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各一份。

 

 

 

牵头学校(盖章):            共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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