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3/2016-0003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16〕5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连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连区委办〔2016〕25号文)及《连云港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创卫”目标任务,积极宣传发动,努力提升师生文明素养,构建和谐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化学校卫生推进行动计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连云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请各校(园)围绕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连云区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连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连区委办〔2016〕25号文)及《连云港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创卫目标任务,积极宣传发动,努力提升师生文明素养,构建和谐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化学校卫生推进行动计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树立学校卫生工作品牌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坚持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教育工作与创卫工作紧密结合,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坚持健康知识与健康技能传授并重、健康意识培养与健康行为养成相统一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中小学开课率达到100%。
2.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各学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班级板报有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开展1-2个健康卫生主题教育活动,学生健康卫生教育核心信息知晓率达85%。
3.建立一生一档系统。建立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制度,以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为基础信息资料,为每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落实责任,监管到位。
2.强化食堂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各学校食堂、小食店、小卖部应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3.全面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保护好水源,定期检测水质,保证水质合格达标。
(三)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1.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保洁和绿化工作,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和《校园清洁工程》要求。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无乱搭建、乱设摊点、乱挂杂物、乱画乱贴现象,无卫生死角。
2.坚持综合防治方针,加强除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工作要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
3.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室内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室外吸烟区设置规范。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和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创建率达100%。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
3.加强学生缺课、伤害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制度,确保网络每日上报率达100%。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中旬)宣传教育,组织发动。
1.各单位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责任。
2.召开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层层分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6月中旬)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1.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工作。
2.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每周上报创建信息。
(三)第三阶段(2016年6月下旬)巩固提升,迎接评估。
1.对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查漏补缺,全面整改提升,完成自查和总结。
2.整理资料,做好迎验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组长殷振利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程卫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杜成芳 区教育局副局长
顾云 区教育局副局长
相入通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克林 区教育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员严冬 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郭志斌 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蔡辉 区教育局体卫艺教科科长
关炳启 区教育局财审科科长
孙玉勤 区教育局综治办主任
邵泽平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阎伦亮 海滨中学校长
张立义 东港中学校长
李立飞 西苑中学校长
洪忠奎 新港中学校长
邱心远 连云中学校长
邹响太 板桥中学校长
孙焱墟沟小学校长
王新军 东港小学校长
刘虎平 院前小学校长
毕甫军 海州湾小学校长
章莉 南巷小学校长
张士军 临海路小学校长
翟新梅 庙岭小学校长
夏新家 陶庵小学校长
李亚林 宿城小学校长
徐寿鹏 白果树小学校长
李佃军 云山小学校长
杨望 连岛小学校长
仲超 板桥小学校长
夏晓芸 幼教中心园长
赵炜 映象西班牙幼儿园园长
田颖 海州湾中心幼儿园园长
蒋换 连云中心幼儿园园长
汪宝叶 高公岛中心幼儿园园长
颜敏 云山中心幼儿园园长
程肖潇 宿城中心幼儿园园长
朱丽 板桥中心幼儿园园长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按照一把手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具体实施行动计划,明确责任,结合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各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创建单位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让广大师生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力军。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始终,区别不同工作阶段、针对不同的实际问题开展宣传动员教育,动员广大师生共同为创卫工作献策献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