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3/2013-00053 | 分 类 | 其他 / 批复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3-05-28 |
标 题 | 关于加强学生在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活动期间管理工作的意见 | ||
文 号 | 连区教〔2013〕6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组织学生赴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参加活动是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把组织学生赴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对教师工作考核管理之中,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加强学生在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活动期间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
为更好地利用江苏省连云港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的管理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实践活动价值
组织学生赴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参加活动是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把组织学生赴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对教师工作考核管理之中,努力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活动指南,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做好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工作,提前下发告家长书,将赴基地活动的意义、要求及时告知,取得家长支持与配合。要做好实践项目选择、学生住宿安排等相关准备及衔接工作,并提前一周通过基地网络平台发至基地。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基地和各校要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践活动任务。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各校必须有一名分管校长及中层干部带队,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工作,每班安排班主任和一名任课老师为带班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基地教师要与学校教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实践活动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各带班教师和基地任课教师同为该班活动过程的安全责任人,基地教师主要负责活动的正常开展,带班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并全程随班级参加活动。所有带队教师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基地外出,晚间在宿舍内不得抽烟打牌喝酒,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各校带队教师要特别关注学生用餐、就寝、课间活动以及晚间的文娱活动等非教学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和组织纪律,以免发生意外。
四、要着力加强活动组织管理
基地与学校要精心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实践活动正常、有序、高效开展。因基地双休日要组织安排其他学生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社会有关单位组织的实践活动,中小学生在基地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的考核评价,并将活动情况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基地要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活动的考核评价,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教育局。
五、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基地与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成立由基地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校分管校长、中层干部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学生的安全。凡有特殊体质或不适宜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学校要提前摸清情况,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不组织他们去基地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派一名校医一同前往基地参与管理工作。要特别提醒学生做到:一是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领会安全提醒、注意事项和动作要领,不擅自违规操作;二是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不私拉乱接电线;三是不追逐打闹和玩危险游戏,特别是在楼梯和走廊等部位;四是不擅自到体能拓展区及河边玩耍,不擅自离开基地外出;五是不得将刀具等易伤人的器械带入基地。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主要由基地负责,学生在活动课程以外(含早、中、晚、课间等)的安全工作主要由各校负责。
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
要严肃收费纪律,规范收费行为。基地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免收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子女的实践课程材料费、住宿费(由各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开具各校参加活动费用发票,提供学生活动费用明细清单。各校要告知家长收费标准,不得另列名目多收、多支,并提前一周将代收款及贫困学生费用减免汇总表送交基地。
连云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