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23/2022-00026 | 分 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3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22〕51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全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于7月1日放暑假,秋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2日,春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6日。各中小学幼儿园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安排。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全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于7月1日放暑假,秋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2日,春季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6日。各中小学幼儿园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安排。
为了让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确需离开本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园。
二是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暑假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须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或致家长信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学生和家长,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假期工作
一是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中小学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学生和家长需要,积极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减轻家长假期看护的压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特别是作业管理。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阅读有益书籍、锻炼健康体魄、参加社会实践。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学校要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鼓励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严禁中小学校以“假期作业摸底”等名义安排考试、测试。
三是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联系,要组织教师通过家访、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指导家长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持续落实“倾听一刻钟”工作要求,引导家长与孩子每天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及时纾解孩子不良情绪。指导家长懂得尊重孩子,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避免沉迷网络,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状况,切实发挥好家校协同育人作用。要关注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孤残困境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助。
三、从严从实治理违规办学行为
一要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2〕8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2〕7号)《连云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连区教〔2022〕47号)要求,巩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强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公民同招”,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坚决遏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导致人籍分离,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
二要针对暑期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补课、培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
连云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