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13-3/2016-0008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2-15
标 题 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6〕1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苏发〔2016〕17号),进一步做好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6号)精神,现将《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印发的《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评〔2013〕2号)同时废止。
时 效 有效

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苏发〔2016〕17号),进一步做好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6号)精神,现将《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印发的《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苏教评〔2013〕2号)同时废止。

 


连云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