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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5-0001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2-12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委教〔2015〕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有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为提升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

大港中专党委、各总支(支部):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有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径。为提升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办法和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教育工委和总支(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的同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班子成员思想汇报,对前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4.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7.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教育工委或委托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梳理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纪检、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安排充足时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坚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一次不行谈多次,直到把心结谈开、把隔阂消除,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或者谈心谈话没有谈开谈透的,不急于召开民主生活会。

3.发出会议通知。教育工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5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各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15天报告教育工委,以便教育工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对象,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从工作问题中透视纪律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查摆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己问题。要坚决避免只查浮在面上的问题,不敢触及深层次矛盾、实质性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副书记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组织委员、党员依次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总支(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组织委员因故缺席,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6.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7.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三)民主生活会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民主生活会后一周内,各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四)其他要求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等系列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连云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