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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4-0003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11-10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4〕7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有效提升我区教师的师表形象,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出台《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有效提升我区教师的师表形象,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出台《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连云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10日

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为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条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升国旗奏国歌时,要整齐列队肃立、行注目礼。

第三条忠于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端正教育思想,志存高远,有奉献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四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服从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

第五条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网购、网聊、玩游戏和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工作日不得饮酒,非工作日禁止不文明饮酒。严禁无故迟到早退和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严禁挑唆、纵容家属干扰学校工作安排,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擅自停课、有组织罢课。严禁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严禁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第六条廉洁从教。严禁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职教师从事第二职业,严禁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得有向学生收取班费、生日费、礼品费等行为;不得以迟到、早退、逃学、打架、不做作业、成绩退步及其它违纪行为为名义对学生收取罚款、保证金等。

第七条潜心钻研业务。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拓宽新视野,充实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提高课堂效益。执行课程标准,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及时查缺补漏,不得敷衍塞责。

第九条注重作业质量。作业布置要有益于学生创造力的发挥与培养,作业形式要多种多样。作业量要适中,要因人而异,难易适度。作业批改要及时,字迹要清楚,注意督促学生及时订正,认真辅导学生。

第十条严格上课制度。不擅自缺课、调课,提前一分钟候课,按时上下课。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清晰、有条理。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幼儿园教师除外),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不准把手机带进课堂接打电话。

第十一条关爱全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帮助特殊群体学生,重视转化后进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科学评价学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严禁为学生排名次。

第十三条尊重学生人格。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对学生进行殴打、推搡、长时间罚站、罚抄作业等体罚行为;严禁用言语对学生进行打击、侮辱等变相体罚行为。

第十四条和谐师生关系。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单独与异性学生谈话和补课,注意场合和分寸。严禁与学生谈恋爱。

第十五条尊重同事。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严禁编造散布谣言,诬陷诽谤他人。

第十六条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接待学生家长要热情、耐心、周到,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努力取得学生家长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责难学生家长,更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衣着得体。不穿背心、吊带衫、短裤、超短裙、拖鞋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女教师不染艳丽彩发、不涂染彩色指甲、不佩戴夸张性的饰品。

第十八条举止文明。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公共卫生。不在校园内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