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23/2021-00029 | 分 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3+X”教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21〕100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连云区“3+X”教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3+X”教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连云区“3+X”教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在相关会议上传达有关要求,全面实施此项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明确本单位“3+X”教师赋能工程(以下简称“3+X”工程)负责人,填写“3+X”工程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2);积极发动本单位教职工报名,填写“3+X”工程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4);根据本单位教职工“3+X”工程开展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教职工(项目类别)评估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请各单位将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加盖公章报教师发展中心(单位负责人签字),其中附件2、附件3、附件4于10月1日之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稿同步发送到邮箱:308498607@qq.com,附件5于相关项目评估前一周报送教育局相关牵头科室(学校阶段自行考察也用此表,留档备查)。局机关各科室填好相关表格同步发送教师发展中心邮箱:308498607@qq.com。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工作群和微信朋友圈晒出的相关作品截图等资料,需留档备查。
区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将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3+X”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教育局对学校和机关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连云区“3+X”教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2. (单位)“3+X”工程负责人信息表
3. (单位)“3+X”工程信息统计表
4. (单位)“3+X”工程汇总表
5. (单位)教职工(项目类别)评估信息统计表
连云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