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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6-0008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0-11
标 题 关于同意设立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的批复
文 号 连区教〔2016〕9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对申办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园现场的考察,认为你们申办的幼儿园基本具备办园条件
时 效 有效

关于同意设立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的批复

连云港钟声教育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对申办材料的审核和对办园现场的考察,认为你们申办的幼儿园基本具备办园条件,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该园系连云港钟声教育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法人孙立明。连云区核电钟声国际幼儿园实施全日制、大中小班齐备的学前教育,园址在连云区海棠路30号核电专家村内。

  连云区核定钟声国际幼儿园正式设立后,举办者必须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各项手续。在办学过程中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办学章程,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