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3/2015-00055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06-18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委教〔2015〕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
大港中专党委、各总支(支部):
现将《连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连云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连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清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总支)书记责任清单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2.年初,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召开1次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基层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3.每年听取2次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组织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不少于3次、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4.每年主持召开2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年底部署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听取考核情况汇报。
5.年底,牵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认真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组织落实本系统(本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同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6.每年组织落实好2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约谈班子成员及基层主要负责人至少1次。
7.每年至少召开1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8.定期接访,亲自阅批群众来信,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9.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0.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联系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分管部门及联系点负责人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对分管部门及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进行1次安排部署、年中听取1次专题汇报、年底全程参与年度检查考核。
4.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1至2类不正之风进行1次专题调研,对联系点学校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及时督查,不断规范其办学行为。
5.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解决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协助党委、配合纪委查处职责范围内违纪违规问题和腐败案件。
7.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三、机关科室负责人责任清单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承担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制定本科室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
3.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全过程跟踪问效。
4.立足科室职能开展专项治理,管理、监督、规范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
5.严格对科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季度至少组织科室成员廉政教育学习1次。
6.协助党委、配合纪委查处职责范围内违纪违规问题和腐败案件。
7.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主动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四、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1.协助党委(党总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协助党委(党总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职能科室,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牵头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3.每年主动向本级党委(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汇报反腐败工作情况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1次。
4.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5.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
6.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
7.开展教育行风专项治理活动,对教育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每季度不少于少1次,并建立作风、行风建设通报制度。
8.参与本系统(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中小学招生、教师招聘、评先评优等工作的过程监督。
9.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10.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1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