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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5-0000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1-26
标 题 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5〕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5年参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苏教办社〔20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组织本区教师参加征文竞赛活动。
时 效 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

  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的教海探航征文活动,自1989年举办以来,已连续举行了26届,对促进教育科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我区很多教师积极追寻着自己的教育理想,积极参加该项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不仅促进了自身的专业成长,也提升了全区教育科研在全省的影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5年参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苏教办社〔20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积极发动、有效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征文竞赛。区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组织工作进行过程性检查和指导。

  二、各学校要加强对征文竞赛活动的指导和培训,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于2015年310日上报区教育局教科室),要切实抓好论文选题、撰写、修改等培训活动,邀请市内有经验的教科研骨干及相关专家进行具体指导,努力提高参赛成绩。

  三、论文选题须在2015年51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须在201565日前完成。论文经选拔、修改、定稿后,于2015620日前择优推荐8篇上报市教科所。其它论文于2015720日前自行寄出参赛。各校将参赛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WORD格式,含序号、文章标题、作者、年龄、性别、教龄、职务、职称八项内容)报送区教科室。

  大港中专不少于10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海滨中学不少于10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西苑中学不少于15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东港中学不少于20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新港中学不少于15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墟沟小学不少于22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3篇),东港小学不少于18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院前小学不少于15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2篇),海州湾小学不少于10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1篇),南巷小学、临海路小学不少于6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1篇),其它各中小学不少于4篇(其中校级领导不少于1篇)。

  参赛具体事宜由区教育局教科室负责。联系电话:82236597。

  附件: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连云区教育局

20151月26

附件:

2015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活动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活动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寄送至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5年7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7届教海探航征文(小学组)或27届教海探航征文(中学、中职组)。

  7.小学组联系人:王春亚(025-86275646),中学(含中)组联系人:金茂喆(025-86381323)。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务必先进行网络报名,获取参赛论文编号,报名网址届时详见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www.jsenews.com)。

  2.完成网络报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5年4月教育管理版、小学教学版、中学教学版和职业教育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信息表内的信息与网络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

  3.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4.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5.本次征文来稿将全部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6.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7.征文竞赛相关资讯可关注江苏教育微信号。

  8.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