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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5-0000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1-06
标 题 关于选聘陈静等6位同志作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委教〔201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树立和维护教育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聘请陈静、董建民、董丽、刘正梅、陶明通、张祖宝等六位同志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以深入持久地开展教育行风监督工作。
时 效 有效

关于选聘陈静等6位同志作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树立和维护教育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聘请陈静、董建民、董丽、刘正梅、陶明通、张祖宝等六位同志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以深入持久地开展教育行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时间

  聘期为2年,自20151月至201612月。

  二、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和权力

  1.监督员在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2.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教育与社会的沟通,对教育系统的行风现状及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有组织的评议,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对教育系统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

  4.对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反映,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5.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各校(园)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行使职能、开展工作,要主动、自觉、真诚的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教育行风监督工作正常进行。

  2.各校(园)对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予以办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主动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整改情况。

  3.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地召开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与教育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中共连云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