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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23/2023-00004 分 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12-31
标 题 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22〕127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在2021—2022学年度,全区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以内涵发展为核心,坚守教学质量主阵地,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打造优质教师队伍,提升课堂教学效益,推进了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发展。为表彰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经研究,决定授予海滨中学等10所学校“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刘娇等60名同志为“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时 效 有效

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认定结果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在2021—2022学年度,全区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以内涵发展为核心,坚守教学质量主阵地,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打造优质教师队伍,提升课堂教学效益,推进了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发展。为表彰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经研究,决定授予海滨中学等10所学校“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刘娇等60名同志为“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创新工作,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提升全区教学质量再创佳绩。全区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2021—2022学年度全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



连云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