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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23/2022-00038 分 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11-08
标 题 关于评选连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22〕114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在连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评选连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

在连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学校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遵守国家、省、市、区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健全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学籍档案管理规范。

3.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学籍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学籍管理员队伍稳定。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注册等工作,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审核学籍,无迟报、误报、漏报等行为,认真做好毕业证书领取、发放和验印等工作。

5.服务意识强,学生和家长对学籍管理工作满意度高。

(二)先进个人

1.热爱学籍管理工作,熟悉《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学籍管理工作中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新生注册入库、学籍变动等学籍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时段的学籍工作。

3.按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数据和材料,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担任学籍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目前仍担任学籍管理工作。

三、评选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先进集体

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并附申报材料。

2.先进个人

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选先进个人并附推荐材料。

(二)组织评审

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学校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确定表彰名单。

各校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推荐表(盖章)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相关材料电子稿报送邮箱jjk2324943@163.com。


附件:1.连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连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连云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