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3/2019-00029 | 分 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标 题 |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19〕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清明节是群众扫墓祭祖高峰期,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急剧增加,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防火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清明节是群众扫墓祭祖高峰期,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急剧增加,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防火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切实加强对当前防火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抓实、抓细、抓到位;组织师生全面学习清明期间防火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防火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细化措施,把师生防火教育作为学校当前安全教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加强教育,切实提高防火意识
在清明节前开展好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全校学生清明节文明祭祖和安全用火动员大会,出一期防火知识宣传黑板报,上好一堂清明期间防火知识课,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播放防火警示标语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学生不携带火种到景区游玩,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或当地政府,或直接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各学校要通过宣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警示案例,寓理于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受到教育启发;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防火知识,进一步提高家长的防火意识,引导家长清明节文明祭祖,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以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各学校在清明节前召开一次教职员工防火动员会议,强化防火安全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通过微信群、校园网等将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防火要求发送给每位家长,倡导全社会参与移风易俗,远离人为因素导致的森林火灾,保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提示师生和家长: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执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的规定,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强化值班,做好信息报送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认真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火情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对违反规定者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连云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