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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9-00028 分 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4-01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春季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9〕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春季来临,各学校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亲近大自然,纷纷组织春游活动,集体出行势必造成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为预防学校在组织春游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学生春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春季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春季来临,各学校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亲近大自然,纷纷组织春游活动,集体出行势必造成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为预防学校在组织春游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学生春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来组织学生集体春游活动。学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分解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身上,确保学生春游活动安全万无一失。

二、抓好安全教育

开展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溺水、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集体活动纪律,做到危险区域不去、不安全事情不做。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校在制定学生春游活动方案外,同时还要制定突发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可以聘请家长志愿者参与,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选择安全区域

中小学生春游活动以在市区范围内为原则,学校需租赁学生接送车辆,必须选择具备校车营运资质的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将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活动车辆运行线路向交警部门与运管部门报备。学校对春游场地或场馆要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考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难以保障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五、落实安全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学生春游活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队领导和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摆到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各种安全防范管理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制度不严、职责不明、作风不实、防范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学校,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连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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