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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3-3/2018-00035 分 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5-10
标 题 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18〕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组织实地调研,加大正规校车市场投放;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各项管理宣传工作趋于常态,非法经营接送学生“非标校车”违法行为有所反弹。为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平安交通”建设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组织实地调研,加大正规校车市场投放;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各项管理宣传工作趋于常态,非法经营接送学生“非标校车”违法行为有所反弹。为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平安交通”建设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非标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的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此类车辆包括没有资质的大(中)型客车、面包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及改装、拼装车辆等。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彻底清查我区“非标校车”底数,合力取缔一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二是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学生抵制乘坐“非标校车”,挤压“非标校车”违法行为生存空间。三是建立完善教育、公安部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密切协作、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

 二、检查内容

  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六严查”:

  (一)查“双证”(《校车标牌》和准许驾驶校车的驾驶证)。严禁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或校车许可已过有效期的车辆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学童上下学;严禁未取得校车驾驶人资格的司机驾驶校车。

  (二)查驾驶人。通过对驾驶人资格和基本情况调查,排查驾驶人队伍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查车辆运行情况。检查运行记录(随车管理人员、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是否存在超载、超速以及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

  (四)查车况。杜绝将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拼装、未按规定参加审验等非法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GPS、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五)查管理制度。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车辆保险、日常维护、是否按期年审和检测,以及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

  (六)查安全教育情况。通过检查驾驶人及随车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学生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习记录,检查安全教育是否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要组织摸底调查。学校要组织开展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调查,掌握乘坐车辆状况、驾驶人、行驶线路等情况,同时学校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发现掌握学生乘坐“非标校车”的情况。

(二)要开展专项宣传。学校要采取“讲一次交通安全课”、“开一次主题班会”、“发放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向学生宣讲“抵制非标校车”安全知识;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进校园,配合开展上安全课、开家长会等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取得家长对行动的支持和配合。

三)要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警力检查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查处报废车、拼装车、电瓶三、四轮车、机动三轮车等“非标校车”,重点查处客货混载、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无保险交通违法行为。

(四)要强化联合惩戒。交警门要将查处的“非标校车”违法行为通报给教育部门、抄告给学校;教育部门要核查公安部门通报的情况,将专项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内容。

 

 附件:1. 校车检查登记表

        2. 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3. 连云区“非标校车”情况统计表

4.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校车检查登记表

 

车属单位、联系电话:                  

 

号牌号码:                                           校车种类:   专用校车    非专用校车

证件类型:

  校车许可  检验合格标志  交强险投保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判定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判定

通用

 

项目

1

车辆品牌/型号

校车

专用

项目

13

急救箱

2

车身颜色

14

车身外观标识

3

核定载人数

15

照管人员座位

4

车辆类型

16

汽车安全带

5

号牌/车辆外观形状

17

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

6

轮胎完好情况

18

辅助倒车装置

7

三角警告牌

19

校车标牌

校车

 

专用

 

项目

8

校车标志灯

20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

停车指示标志

检查结论:

10

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11

应急出口/应急锤

12

干粉灭火器

校车驾驶人1资料——

姓    名: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以驾驶证上签注为准):

校车驾驶资格(以驾驶证上签注为准)

驾驶证记分:

 

校车驾驶人2资料——

姓    名: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以驾驶证上签注为准):

校车驾驶资格(以驾驶证上签注为准)

驾驶证记分:

检查人员签名:

 

教育部门:                     交警部门:                  车属单位:

 

            2018   年   4  月     日 

 

说明:1.填表时应在对应的校车类型和业务类型名称上划“√”;

2.本表所列检查项目判定不合格时在对应栏划“×”,检查结论签注为“不合格”;所有检查项目合格,检查结论签注为“合格”;

3.专用校车检查时,“车身颜色、核定载人数、车辆类型”判定栏内检查确定的相应内容;

4.该表格一式三份,区教育行政部门、区交警大队、车属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1

校车取得使用许可(标牌)

2

校(园)长全面履行校方职责范围内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3

校车按时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4

校车在交通运输部门认可的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定点维修

5

校车每6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查检验时间),驾驶人年审及时

6

校方(或公司)按年度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7

校方(或公司)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到位

8

校车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全面规范履职尽责

9

学校(或公司)密切关注校车驾驶人身心健康、个人情绪

10

随车照管人员配备到位,全面规范履职尽责

11

校车配备座位安全带、逃生锺、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器材

12

校车停放场所固定、安全

13

校车按许可路线行驶,在固定站点停靠,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落实上下车清点验车

14

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对恶劣天气应急物资(雪盐、防滑链、铁锹、草垫等)

15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校车日常安全维护、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资料及时完整有序存档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2018      

 

序号

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16

学校经常性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坐“非标校车”、超载车

17

学校经常性向学生宣讲安全乘车知识,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18

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一车一档)

19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0

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

21

有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22

有无使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23

校车行驶路线中的危险路段排查情况

24

2017年有无校车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责任交通事故

25

校车有无私自增加座位现象

26

其他相关要求

                                                   检查人(签字):

 

 

 

 

 

 

 

 

 

 


 

 

附件4:

连云区“非标校车”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幼儿园

车牌号

车辆类型

接送人数

接送范围

备 注

1

2

3

4

5

分管责任人:

注:1、没有车牌的“非标校车”,车牌号栏填写“无号牌”;

2、经排查,没有“非标校车”的单位,在表中填写“无”,加盖单位公章,分管责任人签字。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目前,社会上存在“非标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部分家长合租私人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车辆没有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审批、备案,不符合安全接送学生的要求。有的车辆未经过年检,甚至是报废车辆,有的车辆是非法改装、改变用途。这些情况给学生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1.请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安全出行、文明行路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

2.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超速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电动等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3. 教育孩子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孩子路上要靠右行,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

4.严禁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上路。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学校

20184××

回执

学校已将《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深刻认识“非标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标校车”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8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