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3/2017-00059 | 分 类 | 科技、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03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17〕8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连云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连安〔2017〕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夏季校园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和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委教办〔2017〕18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学校自查、自报、自改,分行业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归零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应急处置科学化、追究问责法制化、预防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这次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从即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按照分级负责、分行业负责,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学校自查,教育管理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明确职责。局机关各科室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熟悉本实施方案,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自查自纠。各学校要认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造册登记,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到位。
(三)督查落实。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督、交警、消防等部门配合将深入学校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仅要查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等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关键设备、重大危险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
检查全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安人员配备、值班值守、校舍改造、食堂卫生管理、电气设施管理、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学生暑期防溺水、校车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及交通安全等情况。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切实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
四、工作责任
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基建科、成教办、基教科、体卫艺、电教中心等部门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履行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汇总、信息报送、总结上报等工作。
综治办 1、制定《连云区教育系统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协调联络各科室联合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督促检查,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等工作。
2、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联合公安部门落实巡逻防控,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3、联合消防大队检查学校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督促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联合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在学校门口及150米内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管理,严肃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现象。
5、检查学校夏季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体卫艺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体育设施安全;做好学生体育和文艺活动等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硬件达标建设,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勤工办 负责校车的安全监管,与学校、交警队共同协商确定运行线路,所需车次及停靠站点。督促企业、驾驶员和学校建立联动机制,并保持信息畅通。
基建科 负责做好学校建筑施工安全、校舍安全、设备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建设、维修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审查项目的安全性实施监管。
成教办 清理整治无证办学机构,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教育秩序,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基教科 负责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指导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基教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电教中心 负责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抓好校园网络等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履行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装备工作的安全职责。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各学校、幼儿园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中旬)。机关各职能科室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检查。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区教育局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的督导检查,并下发督查情况简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分析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综治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是市教育局、区政府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切实加强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周密部署,注重实效。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本次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抓细、抓实、抓到位。
(四)及时督查,强化问责。本次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每一处隐患,坚决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排查不到位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认真总结,完善资料。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本次夏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及时进行认真总结,要于每月1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