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工作> 安全法治
索 引 号 0142581323/2021-00039 分 类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0-29
标 题 关于全区教育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文 号 连区教〔2021〕117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连区安办〔2021〕125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10·24”燃爆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秩序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区教育系统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全区教育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连区安办〔2021〕125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10·24”燃爆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秩序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区教育系统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四季度恶劣天气多,团雾、寒潮、霜冻等不利天气多发,风险高度聚焦。对全区教育系统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主要是以下七个方面:

(一)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严肃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标志、保存等是否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合规,重点部位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是否正常,化学药品保管室是否有遮光、通风、干燥等设施设备;实验室是否配有防盗、防火设备,对用电线路、电器是否定期检查,通风设备是否定时开启,危险化学药品柜附近是否安装监控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易中毒等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实行“双人管理”,是否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簿档案,包括领用审批单、记录册等,对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是否有精确计量和记录,过期化学品是否及时报废,是否制订有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等。

(二)“三防”建设。人防方面,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保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年龄、资质、技能、备案),是否有完善的门卫管理制度,是否会熟练使用安保器械,对学校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外聘临时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物防方面,学校设置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是否符合要求,校门口是否设置防撞球、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装置,学校周边是否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技防方面,学校监控设施及存储时间是否达标,是否正常工作,且全覆盖、无死角,一键报警装置等是否完备并正常使用。

(三)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全区消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过细完成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检测,主要包括:学校建筑物是否有消防验收手续,学校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各类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配电房、学生宿舍、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规范,教职员工和学生等有关人员对消防知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是否掌握,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等。

(四)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主要排查学校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定期清洁、消毒,以及是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后场消防设施及紫外线灯等装置是否完备,工作人员能否规范操作。各校加强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师生的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疫情防控物资。

(五)在建工程。重点排查建筑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规程、标准要求,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安装隔离带和警示标志,是否安排人员值班防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各校严格排查既有校舍是否存在墙面脱落,附属建筑设施是否牢固,电梯等特种设施是否年检。

(六)校车管理。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是否有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是否有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车运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是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公勤车辆是否按规定运营;组织大型活动租赁的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公司资质、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等)。

(七)校园周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商业环境、文化环境及公共环境等是否存在对学校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学校是否及时排查并研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进行协调联动并得到相关支持,“1+N”护学岗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对涉校安全风险点进行梳理挂账消除化解。

二、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各校(园)要进行再部署,确保11月中旬前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重大隐患问题书面报区教育局安监科。

(二)组织抽查。各校(园)要适时组织巡查或抽查,我局也将采取专项督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校(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接受督查。我局将于12月下旬开展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校(园)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推动整改,确保督查过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息联通、问题联治等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坚决、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承担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创新工作方法。要统筹兼顾、精细谋划,防止简单重复、一般化、形式化,要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水平和实施成效,加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执法联动、群防群治局面。

(三)注重治理实效。认真建立和完善活动台账资料,实行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销号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解决方案针对性强,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连云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