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323/2021-00036 | 分 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2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教〔2021〕113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区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各校(园)在组织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区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各校(园)在组织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来组织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分解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万无一失。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学生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队领导和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摆到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各种安全防范管理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制度不严、职责不明、作风不实、防范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学校,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科学制定方案,抓好安全教育
开展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溺水、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集体活动纪律,做到危险区域不去、不安全事情不做。
各校需要制定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同时还要制定突发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可以聘请家长志愿者参与,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考察安全场地,选择交通工具
学校需对社会实践活动场地或场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考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难以保障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以在市区范围内为原则(校车不能在隧道、高速等道路上行驶,也不能跨县运营,区内连岛只能至愚人码头),学校必须选择具备校车营运资质的单位,严禁租赁非标车辆,签订租赁协议和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校车公司共同商定校车运行路线。
附件:连云区中小学生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报备表
连云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2日